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工作部署,现向您征集对本地教育发展的满意情况和意见建议。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 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1.请您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2. 您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留言板留言。
3.问卷和留言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请您真实、客观填写相关感受和情况。